【國安公署】大角咀海帆道官地撥予國安公署興建永久辦公室 未公布工程造價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4/23 17:21

最後更新: 2021/04/2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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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海帆道官地撥予國安公署興建永久辦公室。(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23日)公布,會把大角咀海帆道一幅由兩部分組成的政府用地,批予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供設立永久辦公室及附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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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用地總面積約1.15萬平方米,坐落於西南九龍分區計劃大綱圖內,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的地帶。在該地帶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的辦公室及附屬設施屬經常准許的用途。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於去年7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8條成立。《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一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須在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依《香港國安法》履行職責時,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將依據《香港國安法》及相關香港適用法規,推展是項建築工程並承擔所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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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卓峰